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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0/11/30
关于申报2021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21 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三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
  获批且已按要求举办完成并网上反馈执行情况的2020年非备案项目,如拟在2021年继续举办,可申请项目备案。
二、申报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
三、申报程序
  2021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网上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申请备案项目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8日。
  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 gdcme.wsglw.net.网上申报审核推荐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汇总表内容应与网上审核推荐项目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所报送的汇总表为准。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版汇总表的,视为无效申报。项目申请备案时,需提交2020年举办时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安排及学员名册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1年1月底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并按防疫要求,合理控制学员人数。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3、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需在2021 年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推广,需按要求申报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省适直技术推广项目”。
  4、中医药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省中医药局的管理要求实施。
 
                          教学部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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