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秉承鼓励引导、促进学习与简化管理的理念,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抓好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进一步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利、适宜、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含备案项目,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继委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的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2年7月15日0: 00至2022年8月20日24: 00。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22年7月15日0: 00至2022年12月20日24: 00。备案项目2022年7月15日0: 00至2023年1月10日24: 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系统及账号管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 进行填报。项目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即各级行政用户),须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属地化申报。请各科室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填报。
2.申报科室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基地项目时,须向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全继委办公室报送。基地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
4.全继委办公室只受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项目申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相关信息,仅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进行相应调整。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全继委办公室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四、其他要求
1.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申办单位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表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见附件1)和申报或备案表(见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
2.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由原只能备案1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2次。
3.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结果公布
全继委办公室于2022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3年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未通过项目及分类汇总的未通过原因。公布渠道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和“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2023年3月1日以后举办)。
附件请在OA下载
教学部
2022年7月22日